第二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民政府及其关部门负处置突发事件职责工作员定期进行培训。第二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民政府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依照本条规定承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机关或者机构以及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区域合作,建立健全与其他相关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上级所属驻当地有关单位的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第十八条规定建立突发事件风险管理体系,进行风险评估与控制,定期对上一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评估,并对本年度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分析,提出对策。第十九条强调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及时化解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1、基本生活物资 - 食品:储备罐头、干粮、方便面等,确保长期保存且不易变质。- 水:准备足够的饮用水,可考虑购买瓶装水或安装家用净水器。- 急救药品:配备止痛药、消炎药、感冒药、创可贴等常用药品。- 照明设备:手持电筒、应急灯,保障夜间照明需求。
2、食物与水:储备高能量食品,如巧克力、肉类罐头和压缩饼干,每人每天至少5升水,满足3天的基本需求。 医疗物品:准备常用药品,包括处方药、抗感染药、感冒药和腹泻药。同时备足外用药品,如创可贴、纱布、碘伏棉棒,以处理伤口和消毒。
3、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救急包或医药箱:每半年检查并更换一次内装物品,确保所有药品的有效期超过9个月。 必需药品:根据家庭成员的病史选择合适的急救药品,如感冒药、退烧药、止泻药和抗生素等,至少储备一个月用量。 医用材料:准备口罩、碘伏棉棒、创可贴、纱布绷带等,至少储备一个月用量。
4、食品和水:储备足够的食物,如罐头、干粮、能量棒等,以满足数天的饮食需求。同时,准备充足的饮用水,建议每人每天至少1升。 急救箱:配备一个包含创可贴、消毒棉球、绷带、止血带、医用外科手套等基本急救用品的急救箱。 照明设备:准备手电筒、蜡烛、火柴或打火机等,以防停电或照明需求。
5、常用的抗感染、抗感冒等医药品:应对轻微的受伤或疾病。 医用外科口罩、纱布、绷带等医用材料:处理伤口和防止感染。 处理伤口的碘伏棉棒:用于消毒伤口。 毛巾纸巾或湿纸巾:保持清洁或用于个人卫生。请各地市加强宣传,指导群众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家庭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保障家庭应急需求。
1、在面对突发事故时,各部门需依据各自职责和预案进行有效应对,确保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及通信等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1 人力资源方面,公司办公室、生技处和安督办等构成应急救援的核心力量。需强化队伍的专业培训和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升装备水平,并鼓励全员有序参与应急救援。
2、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强调以下原则: 行政领导负责与责任追究:应急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各级领导需分级负责,形成以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核心的应急管理机制。各级领导需明确职责,确保应急响应的高效指挥。
3、分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1针对分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事故类型的,由经理组织编制分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分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